南京市浦口区商务局

人气指数:0 页面更新时间:2022-04-16 12:31
网站介绍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2010]174号)和《中共南京市浦口区委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浦委[2010]42号),组建区商务局,挂区粮食局、区投资促进局牌子(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另行规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推进内外贸融合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的职责
1、将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除外资、对外投资管理和开发区协调管理的职责、原区商业贸易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商务局。
2、将区发展和改革局有关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和平台建设等职责划入区商务局。
3、将区发展和改革局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废金属和再生资源市场监管、牵头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划入区商务局。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内外贸融合、现代服务业与新型工业融合,做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2、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境外就业、现代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发展政策和战略规划;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服务业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牵头研究拟定有关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推进相关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引导扶持现代新兴服务业态发展;研究提出相关行业标准。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工程咨询、认证认可、信用评估、广告等商务类服务业的年度发展计划和相关激励机制。
(四)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外包和服务出口发展政策和战略规划;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五)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现代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流通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并实施促进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蔬菜和副食品流通业、餐饮业、住宿业等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六)拟定全区内贸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并提出调控建议;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七)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开展商务行政综合执法,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按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二手车、汽车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和生猪定点屠宰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指导再生资源回收;负责药品流通行业有关管理工作。
(八)承担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贸易便利化;推进国际知名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政策,依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和出口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就业工作;拟订并执行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就业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就业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十二)负责全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港、澳、台地区的经贸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相关经济贸易、经济交流和合作活动。
(十四)受区政府委托,指导区贸促会工作。
(十五)领导商务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干部管理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做好系统稳定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25-83156498

免责声明:
此页是<南京市浦口区商务局>的介绍页面,并非官方站点,我们收集于网络只为广大网民快速查询提供帮助。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